各有關單位:
為調動廣大計量測試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促進計量測試領域科技人才的成長,全面推動計量測試科技創(chuàng)新和進步,經國家科學技術部、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登記核準,中國計量測試學會特設“中國計量測試學會科學技術進步獎”(登記證書編號:國科獎社證字第0234號),獎勵在計量測試領域科學研究、技術創(chuàng)新與開發(fā)、科技成果推廣應用以及實現(xiàn)產業(yè)化等方面取得卓著成績或者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集體。現(xiàn)將2016年獎項推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單位和名額分配
中國計量測試學會科學技術進步獎采取單位推薦方式,不受理個人申報和推薦。
(一)推薦單位:
中國計量測試學會各團體會員單位、中國計量測試學會各分支機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量學(協(xié))會。
(二)推薦名額:
原則上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不超過20項,其他國家級計量科研院(所、站)不超過5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量科研院(所)不超過5項;國家重點高校不超過3項;其它團體會員單位1項;學會分支機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量學會推薦名額不限。
二、推薦工作要求
(一)項目總體要求:
1.研究成果在理論上有一定創(chuàng)新,學術水平在國內、外處于領先地位,或國內首創(chuàng),或本行業(yè)先進的技術研究成果,并且經過鑒定(或驗收)。
2.申報一等獎的項目應是2014年1月1日前完成項目整體鑒定(或驗收);申報二、三等獎的項目應是2015年1月1日前完成項目整體鑒定(或驗收)。
3.推薦項目主要內容應在有國內統(tǒng)一刊號(CN)和國際統(tǒng)一刊號(ISSN)的計量領域學術類和技術類期刊(如《計量學報》等)上發(fā)表過。
4.每位項目主要完成人只能作為一個推薦項目的前三名完成人參加本年度中國計量測試學會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推薦。
(二)項目分類要求:
1.基礎研究類項目須在全國量值傳遞溯源過程中運行1年以上,并穩(wěn)定有效;
2.應用技術類項目須在生產實踐過程中經過實際應用1年以上,證明技術先進、效益明顯。
3.申報時還須具備以下附件:
(1)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或驗收報告、評審報告、評估報告、專利授予證書等);
(2)經濟效益證明、應用單位使用證明或社會效益證明。
(三)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推薦:
1.推薦項目所含技術內容(包括創(chuàng)新點、發(fā)現(xiàn)點及其支撐材料)已在省(部)級及以上獲獎項目中使用過。
2.涉密項目,未經過脫密處理;
3.出版物、計量技術規(guī)程規(guī)范、純軟件等軟科學研究成果。
(四)其它具體條件見《中國計量測試學會科學技術進步獎管理辦法》及有關文件。
三、申報推薦書填寫要求
(一)中國計量測試學會科學技術進步獎將通過中國計量測試學會網(wǎng)站(http://m.30910.cn)申報;
(二)推薦單位進入推薦系統(tǒng)注冊用戶名和密碼,待獎勵辦審查通過后填寫項目推薦書;
(三)推薦書是評審的主要依據(jù),請推薦單位嚴格按照推薦要求及其填寫說明,及時在網(wǎng)絡上填報《2016年度中國計量測試學會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書》。推薦書應當完整、真實,內容要準確、客觀,確認提交后不能再進行修改。
四、推薦材料報送要求
(一)推薦函1份(原件),包含推薦工作情況報告、推薦項目匯總表,并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二)紙質推薦書2份(原件1份),推薦書主件及附件合訂成冊。
(三)電子版推薦材料,包含推薦函和推薦書主件及附件。請推薦單位拷貝在U盤上,以每個推薦項目為單位。
注:紙質版、電子版推薦材料待網(wǎng)絡版推薦書確認提交后,從評獎系統(tǒng)中導出。紙質版、電子版、網(wǎng)絡版推薦材料必須一致,否則將視為無效推薦材料,不能參加本屆評獎。
五、推薦時間要求
(一)網(wǎng)上推薦申報截止時間:2016年11月31日。
(二)紙質、電子版推薦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7日,以郵戳為準,過期不再受理。
六、聯(lián)系方式
(一)中國計量測試學會科學技術進步獎獎勵辦公室
聯(lián)系人:
呂銘劍 010-57520569、18613009752
張騫止 010-84639822、13161380073
通訊地址:
北京市朝陽區(qū)育慧南路3號西單元五層506室(100029)
(二)網(wǎng)絡填報技術支持熱線:13611248096
附件:
1.推薦項目匯總表
2.中國計量測試學會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書
3.中國計量測試學會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書說明
4.推薦單位申請評審專家回避要求
中國計量測試學會
2016年10月31日